国家发改委:轻微失信信息原则上不予公示

来源:中华国际 | 2026-03-31 00:00:00
国家发改委:轻微失信信息原则上不予公示 关键词: 2026-03-31 14:10:31  头条 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消息,《信用修复管理办法》已经2025年11月19日第25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,现予公布,自2026年4月1日起施行。根据该办法,失信信息按照失信严重程度实行分类管理,原则上划分为“轻微、一般、严重”三类,按照过罚相当原则,分别设置不同的公示期限,公示期限自司法、行政公务文书认定之日起开始计算。轻微失信信息原则上不予公示;行业主管部门认为确有必要公示的,公示期最长不超过3个月,且法定责任履行完毕即可申请修复;一般失信信息的最短公示期为3个月,最长为1年;严重失信信息的最短公示期为1年,最长为3年。最短公示期届满后,信用主体方可按规定申请信用修复。最长公示期届满后,相关信息自动停止公示。对达到最长公示期但未纠正失信行为或未完全履行相关义务的,按照行业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。符合以下所有条件的信用主体,可以向“信用中国”网站申请信用修复:达到最短公示期限;纠正失信行为,完全履行失信行为涉及的行政处罚、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等规定的义务;公开作出信用承诺,承诺内容应包括所提交材料真实有效,并明确愿意承担违反承诺的相应责任;法律、行政法规、部门规章要求的其他条件。 (责任编辑:zx0002)
印度商务代表团5年多来首次访华 聚焦绿色合作
金饰克价一夜涨35元 国际金价大涨带动
国家安全部:警惕“舌尖”上的泄密!筑牢保密防线
海拔 4550 米:全球海拔最高的槽式光热电站在拉萨开工建设
福寿螺进入孵化高峰 不触碰更安全 警惕生态杀手
媒体:“键盘伤人”别再心存侥幸 网暴者难逃法网
损伤闺蜜6.8万紫貂大衣女子发声 闺蜜撕坏大衣拒赔还抹黑
李在明转发以色列士兵虐童 事件真实性待核实
多国“Z世代”青年走进洛阳 沉浸体验古都魅力
完善斡旋受贿等认定规则 加强新型腐败惩治